南开大学2005年招生章程于近日出台,2005年计划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3000人,其中国防定向生70人,和去年基本持平,不扩招。
南开大学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非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专业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即将调档范围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南开大学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调阅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时,优先选择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在分专业时,根据高考成绩并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应高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最低分60分以上。
对于有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南开大学将参考当地政策加分提档,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际高考分数安排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照顾的考生。对于参加《高校招生》杂志第三届“创新英语作文大赛”的优胜者,第一志愿填报南开大学,高考成绩达到南开大学在当地投档线,专业服从分配,南开大学优先录取。经南开大学确认的第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降20分录取。
依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司[2003]3号)文件的规定对考生进行体检。新生入学后,南开大学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南开大学将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